多管齐下,深入排查
自2024年以来,宁远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发力,集中整治公租房领域的问题,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为此,宁远县纪委监委采取了“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的模式。通过协同联动,县乡一体发力,累计办理民生实事184件,切实回应了群众的关切。
在整治过程中,宁远县纪委监委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城区保障性公租房小区,实地走访,与居民进行交流,提供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反映问题。为全面排查公租房领域的违规行为,纪委监委先后约谈了县住建局和县住保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并召开多次调度会,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联合住建、住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建了6个工作组,采取“全覆盖”入户走访、大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公租房领域的问题和线索,累计发现203条问题线索,为后续的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清底数,严查违规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转租、无故空置、欠缴租金等问题,宁远县纪委监委对公租房的审批、分配和监管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追查背后的腐败问题。通过严肃查处县住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某及保障服务部部长向某林的违规行为,二人因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获取公租房并从中牟利,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免职处理。
截至目前,宁远县在“棚改”领域已立案33人,留置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12人。通过严厉的查处措施,进一步净化了公租房的管理环境,确保了住房资源的公平使用。
常治长效,推动整改
宁远县纪委监委在整治过程中,通过类案剖析,找准制度薄弱点和权力风险点,向县住建、住保等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问题整改。通过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领域问题的整改整治,确保公租房真正成为“公平房”。
目前,宁远县已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7项,追回欠缴租金1075.24万元,清退腾房263套,收回闲置房屋41套。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213户轮候对象的住房问题,实现了低保户应保尽保和轮候对象清零,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21个,让公租房的居住环境更加宜居。
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搬进舜陵街道舜峰社区公租房的李秋菊,感慨万分,表示自己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她说:“小区环境好,房子采光不错,我很满意。”李秋菊对党和政府在公租房申请方面的公平性表示感谢,感受到生活的改善。
- 宁远县公租房整治行动:让公平住房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