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江永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举措》通知,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根据通知,江永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将获得县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的购房补贴。
二、解决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学位
购房业主子女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可按要求申请学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可申请房产所在地所属小学学位,初中七年级新生可申请县城范围内初中学校的微机派位。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需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持有“潇湘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可享受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分别由80万元、100万元相应提高至100万元、120万元。
四、鼓励房企团购让利销售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等组团购买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对团购合理合规让利销售,给予优惠。
五、分期缴纳土地价款
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即办理土地出让审批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中标后缴纳50%土地出让金,可以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应在12个月内分次交清。
六、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通过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等措施,缩短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全过程时限,确保新取得国有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以上六项举措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江永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 江永县
- 房地产市场
- 举措
- 购房契税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团购让利销售
- 分期缴纳土地价款
- 交房即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