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为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购房首付款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预提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提高购房的可行性。
二、购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和贷款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购房的资金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支持父母和子女购房
为支持父母以及父母为扶持子女在湖南省内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家庭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执行首套房政策
对于在购房所在地无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者,执行首套房政策。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的利率和政策优惠,减轻购房负担。
五、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对于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职工家庭出资的改造费用。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以上是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购房的支持和便利,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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